分類:發明專利 發表時間:2019-07-27 11:21
參評人準備專利參評職稱時,最怕的是準備的專利不被評審單位認可。所以申請或轉讓職稱專利,一定要先了解職稱專利要求,而要求具體是什么與評的職稱等級有關。那么,副高職稱對專利的要求是什么?
副高職稱對專利的要求,通常來說,包括專利類型、專利作者、專利授權證書、專利數量、專利領域等方面。有的單位可能只是涉及其中的幾條,有的單位還會有更多的要求。本文就主要涉及的要求,來做下介紹,具體情況,參評人還得看單位評審文件。
1、專利類型,副高職稱對專利類型的要求,是實用新型專利或發明專利。
2、專利作者,參評人要署名實用新型專利或發明專利,前四的作者位置,而且是越靠前越好。
3、專利授權證書,是指參評人不僅要在任職期間內獲取職稱專利,還要在評職稱前拿到專利授權證書。由于專利申請花費的時間比較長,同時還有不授權的風險,參評人申請職稱專利時,一定要提前安排。
4、專利數量,副高職稱對于專利的要求,常見的是1項,還有部分單位提出了2項以上的要求。所以并不是所有參評人,只準備一項職稱專利,就可以過關的。
5、專利領域,被要求與參評人從事的崗位一致。一般來說除了教師職稱專利外,其他崗位晉升,多要求專業專利,否則對評職稱無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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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名稱:副高職稱對專利的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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