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類:發明專利 發表時間:2019-08-09 09:23
專利可用于職稱評審,但參評人需要提交專利的有關資料,比如專利證書,用于評審單位審核。但一些參評人評職稱時沒專利證書,想用專利登記薄副本來替代。那么,專利登記簿副本可否用于職稱評審?這個要看具體評審單位的認定。
專利登記薄副本是專利申請授予專利權后,國家知識產權局記錄其法律狀態及其有關事項的文件。授予專利權時專利登記簿與專利證書上記載的內容是一致的,在法律上具有同等效力。與專利證書不同的是當專利權被授予給權利人之后,專利的法律狀態的變更僅在專利登記簿上記載,會出現與專利證書上記載的內容是不一致的,并且要以專利登記簿上記載的法律狀態為準。從這方面來說,專利證書可用于職稱評審,專利登記薄副本,比專利證書記錄的信息還要詳細,也可以用于職稱評審。
不過,職稱評審有關規定和要求,是由評審單位遵循一定的原則來制定標準的,是否認可專利登記薄副本作為專利證書的“替代品”,與評審單位制定的相關標準有關。為了預防萬一,建議參評人要用專利登記簿副本前,一定要與評審單位確認。如果不認可,就要及時的準備職稱評審認可專利,時間來不及,可以找我們推薦合適的職稱專利資源,幫您更快的拿到專利證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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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名稱:專利登記簿副本可否用于職稱評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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