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類:發明專利 發表時間:2021-02-04 10:34
職稱專利是有專利申請人和發明人的。不少作者在申報職稱專利的時候,總是分不清什么是專利的申報人,什么是專利的發明人。本文蘭竹文化網學術顧問就針對這個問題給大家詳細介紹介紹。
職稱專利申請人:是指提出專利申請的個人或單位;當專利申請成功后,專利申請人就成了專利權人,對專利具有獨占的權利,未經允許,不可私自使用。
職稱專利發明人:是指參與專利研究開發的人員,簡而言之就是專利的發明創造之人。職稱專利發明人具有在專利署名以及在評職時獲得對應加分的權力。其它的權利都歸專利申請人,也就是專利權人。
這里提醒大家的是:職稱專利在評職時,認可的是專利發明人,而不是專利申請人(專利權人)。署名專利發明人,在專利證書上是可以看到的,專利證書是評職有有力證明。所以,若是有想申報專利在評職時獲得加分,最好是以專利發明人的身份署名在專利證書上。
另外,不是隨隨便便任何一項專利都是可以在評職時使用的。評職對專利的類型、署名位置、所獲得的經濟效益等都是有要求的。只有滿足這些要求的專利,才是評職有效的學術成果。不同級別的職稱,對評職所需要的專利各方面的要求都是不一樣的,建議大家以單位下發的評職文件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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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稱專利申請人和發明人的區別?以上就是本文關于該問題的介紹,更多關于職稱專利申請方面的疑問,可以隨時咨詢我們蘭竹文化網的在線學術顧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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