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類:發明專利 發表時間:2017-07-06 16:56
實用新型專利的申請不需要進行公布和實審,相對于發明專利而言,申請周期短,申請風險低。很多申請人為了增大通過機率,會同時申請實用新型和發明專利。那么,同時申請發明與實用新型專利有何意義呢?看下文小編詳細為大家講解。
1、加快專利授權。
就如上述小編說的實用新型專利不需要進行實審,因此比申請發明專利會較早授權。這樣就能盡早的獲得證書,以便申請人對專利技術的使用、資質認證、推廣及對專利保護等作用。
2、提高專利的保護年限。
都知道使用新型專利的保護年限為10年,在提前獲得實用新型專利授權后,如果發明專列也獲得授權,申請人可以放棄實用新型專利的授權,只要發明專利的授權,發明專利的保護年限為20年,這樣就大大提高了專利的保護年限。
3、提高專利的穩定性和權威性。
由于發明專利較實用新型專利,要多加公布和實審兩個階段,其專利的穩定性和權威性更有說服力,且發明專利的新穎性更強。
4.相互彌補單獨申請的缺陷。
只申請實用新型專利的優點為:環節少,申請周期短容易獲得授權,缺陷為:穩定性差,容易被認定無效,且保護周期短。
只申請發明專利的優點為:穩定性和權威性都很高,缺陷為:審查嚴格加大申請風險,申請周期長。
同時申請發明與實用新型專利有何意義?如您還有其他疑問或需要,請及時聯系我們的在線編輯人員,他們將根據您的具體需要,盡心為您服務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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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名稱:同時申請發明與實用新型專利有何意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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