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類:教材出版 發表時間:2019-02-18
教材編寫都必須知曉體例上有什么要求,才好有針對性、有規范性的去完成教材編寫的工作。關于教材編寫的體例要求,具體內容如下所述:
一是總體結構
1、書名,嚴格按照教學大綱確定(包括同科目系列書名及單本書名)
2、總體順序:前言、目錄、正文、附錄及后記。前言由編寫小組撰寫,附錄及后記由著作人撰寫,封面自行設計,包括課程名稱、主編人姓名。
3、編寫說明:包括該課程開設的指導思想、目標、知識系統、方法系統和訓練系統的特點,以及編寫人員情況介紹等。
4、學習指導,包括該課程對學生原有學習基礎的要求;所追求的課程三維目標;學習需注意的事項;評價要求等。
5、正文部分,應包括知識系統、方法系統和訓練體系系統三部門。(1)設置章首頁。以導論的形式闡述該章的重點、難點及建議課時等教學內容。(2)每章最后安排一節本章小結。(3)每章后附思考與練習題。
6、附錄:主要的參考文獻、給學生的參考資料等。
7、教材統一按章、節、課時安排結構。層次要求合理,不宜過多,編排格式要統一。
二是編寫體例
1、一般式:分章、節、目三級,并與正文中完全一致。
2、任務式:適合部分技能非常強的課程,特別是實訓課程。
3、項目式:項目比較綜合的技能組合,下面分解任務。
4、模塊式:適合理論和技能相融合的專業基礎性課程。
5、專業教材可以案例、課時來安排目錄。
教材編寫的體例要求, 以上就是本文關于該問題的介紹,更多關于教材出版方面的疑問,可以隨時咨詢我們蘭竹文化網的在線編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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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名稱:教材編寫的體例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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