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類:學術著作 發表時間:2019-05-22
編著和著,都算一種著作的方式,其中著,獨創性更高,比如我們常說的專著。編著和專著都是職稱評審認可的加分條件,但由于兩者之間不同,在職稱評審中扮演的角色也有所不同。那么,編著和著在職稱評審中的區別是什么?
編著和著在職稱評審中起到的作用都是加分,可以用來評中級、副高和正高,不過兩者的認可價值不同,獲得的加分也有所不同,而加分的多少,是參評人選擇編著和著時重點關注的方面。通常來說,著的職稱加分更高,比如某評審單位的職稱加分政策中,一本專著的職稱加分在16分,一本編著的加分為12分。也就說同一作者位置,選擇出版著要比編著獲得的加分更高。
著的價值比編著更高,我們會遇到編著和著都對評職稱有效的情況,也會遇到著評職稱有效而編著無效的情況,這一點雖然少見,但不代表不存在,畢竟評審單位不同,對于著作的要求不同,沒有把編著納入某一職稱等級考核中,也在情理之中。也就說著被更多的評審單位認可。
編著和著,是評審文件中常見的要求,對于參評人來說,不管選擇誰,通常都是有效的,只不過起到的效果有高有地,一般來說,都可以幫參評人更好的晉升職稱。當面對兩者選擇時,如果有條件的,可以先考慮著,如果自己出版編著更穩妥,選擇編著也沒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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