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類:學術著作 發表時間:2017-02-28
著作中的演繹行為是演繹者的創造性勞動,也屬于創作方式的一種,它指的是以另一著作為基礎,但又不逐字復制的創作作品。那么,著作中的演繹作品具體指什么呢?下文詳細為您介紹。
演繹作品:改編、翻譯、注釋、整理已有作品而產生的作品,其著作權由改編、翻譯、注釋、整理人享有,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。
演繹作品著作權的歸屬及行使:演繹創作所產生的新作品,其著作權由演繹者享有,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。
演繹作品的作者,在進行作品的改編、翻譯、注釋、整理時,其他人也可以對該作品進行改編、翻譯、注釋、整理,各演繹作品的作者對自己創作的演繹作品分別享有著作權。
什么是合作作品?
兩人以上合作創作的作品,是合作作品,著作權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。沒有參加創作的人,不能成為合作作者。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,作者對各自創作的部分可以單獨享有著作權,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體的著作權。
什么是匯編作品?
匯編若干作品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構成作品的數據或者其他材料,對其內容的選擇或者編排體現獨創性的作品,為匯編作品,其著作權由匯編人享有,但行使著作權時,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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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名稱:著作中的演繹作品具體指什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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