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類:學術著作 發(fā)表時間:2019-07-24
在評中高級職稱文件中,會發(fā)現(xiàn)出版著作的要求,說明著作在職稱業(yè)績認定范圍之內。不過一本著作是參評人自己出版的,才被列入自己的職稱業(yè)績,才會被評審單位認可。那么,職稱著作業(yè)績認定副主編嗎?當然認定。
參評人證明職稱著作是自己出版的,那最起碼是著作的作者之一。出版的職稱著作,是可以安排主編和副主編的,而兩個作者位置都在評審單位認可范圍之內。因此,職稱著作業(yè)績認定副主編就有了事實依據(jù)。不過副主編的位置不如主編有優(yōu)勢,比如評正高職稱時,著作主編是有效的,而著作副主編則無效。且主編獲得的職稱加分要比副主編高。從這方面來說,參評人選擇著作副主編署名,是有前提條件的,不能所有晉升職稱等級,都適合選擇副主編位置。
一個人參評職稱是要依次經(jīng)歷初級、中級、副高級和正高級的,參評的職稱等級越高,對于參評人的能力要求也越高,那出版著作的要求也會越高,否則無法體現(xiàn)出參評人的高能力。對于職稱著作業(yè)績認定的副主編來說,評中級職稱、副高級職稱都是沒有問題的。但在評正高職稱時,參評人就要選擇主編的位置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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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名稱:職稱著作業(yè)績認定副主編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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