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類:學術著作 發表時間:2017-03-15
已出版圖書CIP數據如何修改?CIP數據是為在出版過程中的圖書編制書目數據,已出版的圖書是不能對CIP數據進行修改的,CIP數據只能是在書還沒出版前進行修改。
申報后、出書時,我們發現所報上去的數據與實際數據有問題,或者臨時增加減少作者等數據項目發生了變化,可以書面向出版社提出申請,由出版社審核通過,然后由出版社以書面形式加蓋公章,將變更的內容提交給CIP中心,CIP中心的工作人員再根據申請的內容進行逐條修改,并將修改后的CIP數據重新發回出版社,出版社確認沒有問題了才能進行排印。
出版社是不能私自修改cip數據的,如果出版社在數據調整后未經CIP中心同意就修改CIP數據并印刷出來,會導致出版社印在書上的CIP數據與新聞總署CIP中心數據庫中的原始記錄不相符,該次的印刷就作廢了,不能放到市場上賣,也不能評職稱,被默認為非法書籍。如果涉及作者利益,嚴重的話,出版社還要被追究法律責任,給出版社帶來不必要的麻煩。所以,出版社在印刷前一定要反復確認CIP正確性,印刷版、電子版、CIP數據庫是否一致。
申報CIP的必填項:
1、書名。
2、作者及著作方式。
3、出版者及出版時間。
4、內容提要。
5、ISBN號、開本、定價。
另外,根據圖書的實際情況而定,以下項目有則必報:
1、書名中包含有副書名及說明文字;并列的其他文種書名。
2、叢書名及叢書主編。
3、附注內容。
4、翻譯圖書的書名原文、作者(含國籍)和翻譯者。
5、重印圖書必須同時填報1版1次時間和重印時間。
6、其他反映圖書信息和特征的相關項目(見CIP數據工作單和專用申報軟件所列各項目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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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名稱:已出版圖書CIP數據如何修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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