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類:學術著作 發表時間:2017-07-21
版權又稱為著作權其包含作品的人身權和財產權,人身權為作者終身享有,不可申請、剝奪和限制。我國著作權自定取得的,只要作者所創作的作品滿足規定條件,作品即可受到法律保護。,下文是對版權登記的意義及保護周期介紹,希望可以給有需要的朋友帶來幫助。
1、為維護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權益,有助于解決因著作權歸屬造成的著作權糾紛,并為解決著作權糾紛提供初步證據;
2、申請版權保護后標志的所有權皆歸您本人所有;
3、保護范圍廣泛。此標志雖已作為商標注冊,但只能在所注冊的產品或服務范圍內進行使用,沒有注冊的商品或服務類不能使用。而版權不僅可以在已經注冊產品或服務范圍內使用,對于沒有注冊商標的產品和服務起到補充保護的目的,也就是說在任何行業、任何產品中別人一旦使用和貴公司相同的標識,同樣可以以版權來維護貴司的合法權益;
4、享有任何產品和服務范圍內商標注冊的優先權,可以防止其他人侵權。主要是防止他人惡意搶注冊;
5、有利于作品的許可、申請,來實現作品的經濟價值;
6、若是軟件著作權,是企業申請雙軟認證的必備條件,是企業申請高新技術企業的條件。
各類作品著作權的保護期有多長?
(1)作者的署名權、修改權、保護作品完整權等人身權的保護期不受限制。
(2)公民的作品,其發表權和著作權法規定的14項財產權的保護期為作者終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,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;如果是合作作品,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。
(3)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作品、著作權(署名權除外)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,其發表權和著作權法規定的14項財產權的保護期為五十年,截止于作品首次發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,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后五十年內未發表的,本法不再保護。
(4)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、攝影作品,其發表權和著作權法規定的14項財產權的保護期為五十年,截止于作品首次發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,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后五十年內未發表的,著作權法不再保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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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名稱:版權登記的意義及保護周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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