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類:學術著作 發表時間:2017-07-26
譯著是指翻譯的著作。通常是把外國的作品,用本國語言翻譯而得來。將用某種語言寫成的著作譯成另外一種語言的著作。經常看到國外暢銷著作成功譯著并公開在我國圖書市場銷售。那么,譯著出版有哪些書稿要求呢?下文詳細介紹。
1 翻譯稿要忠實于原著,不得隨意刪割,要正確地表達原意,文字表達合乎現代漢語習慣。如原著內容有政治性提法不妥之處,應予以刪去或修改,并向責任編輯說明;如有技術性錯誤或表達欠妥之處,應在譯稿中予以改正或加以補充說明,并加“譯者注”。同一面中既有原注又有譯者注時,兩者不要按同一系統編列。
2 在文前部分應加“譯者序”,說明翻譯本書的目的、意義和對原書的評價、刪改部分的說明以及譯者分工等。書名頁上應注明原著者及其國別、原文書名、版次、出版年月等。書名頁背面應有授權說明。翻譯稿除有譯者外還應有審校者,譯者在3人以內,人名署全;多于上述人者,各人的實際貢獻可在“譯者序”或后記中說明。審校者應只有一名。
3 譯稿目錄及層次標題一般參照原書,如原書只用字體、字號表示層次而無序號時,譯者可參照我社常用層次冠以序號。
4 譯稿中的標點符號一律采用我國規定,不要襲用原文。名詞術語、人名、地名等的譯法要符合規范要求,且全書一致。原書中的非法定計量單位,翻譯時可換算成我國法定計量單位;也可保留原有單位和數值,但要給出法定單位和與法定計量單位間的換算關系。翻譯書中的插圖需復印下來,將圖中要譯的部分用鉛筆圈出并譯成中文,另附原版書用以制版。
5 原書有索引的,應逐條譯成中文,然后按中文筆畫或漢語拼音排列原則重新排列。
以上內容即為小編對譯著出版的書稿要求介紹,若還有疑問或想了解其他與著作出版相關需要,都可以來蘭竹文化網在線咨詢,我網在線編輯人員將盡心為您指導解答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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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名稱:譯著出版有哪些書稿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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