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類:學術著作 發表時間:2018-06-23
副高級職稱評審,肯定會下達相關評審文件,對職稱申報人的要求進行規定,在這其中有一項是往往免不了的,那就是出書。目前出書是很多人晉升副高職稱的重要法寶。那么,評審副高級職稱要出書的條件是什么?
評審副高級職稱要出書,要不出版教材,要不出版著作。不管出版什么,都必須與自己的崗位專業一致,比如評建筑工程師,那出版的著作內容必須是建筑方面的。除外,還要公開出版、作者位置及編寫字數、出書時間等。
出書,可以公開出版,也可以不公開出版,兩者不同的點在于書號上。因此,評職稱出書是必須要申請書號。書號申請必須要經過出版社,出版社的選擇也是我們應該注意的細節。不過,對于評職稱來說,不管是選擇出版社,還是申請書號,單靠個人能力就太費時間了,通常來說是找合適的出版公司來負責的。
一本書可以有多個作者,比如著作出書,可以最多安排3個作者,作者位置從前到后依次是第一作者、第二作者、第三作者。而評職稱考察的是個人,所以評職稱時,會對申報人的在出書中擔任的角色以及編寫的字數進行要求。對評審副高級職稱來說,出書一般要求的是副主編或第二作者,至于編寫的字數,不同的單位有不同的要求,一般來說怎么也在5萬以上,具體以自己單位要求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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